广西中等城市标准
- 心理
- 关注:1.1W次
20万至5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
1、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2、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lvse/xinli/1dk0qd.html
20万至5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
1、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2、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