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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山东的社会劳动保险基数

2005年山东的社会劳动保险基数

2005年山东的社会劳动保险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屋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国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屋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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