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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在我国什么时期提出来的

诚信在我国什么时期提出来的

诚信在我国什么时期提出来的

诚信其萌芽于春秋时期,先秦时逐渐确立为一种修身立命的实用价值观。

中国传统诚信观在春秋以前萌芽,形成于春秋至战国时期,秦汉时期被规范化,宋明时期具有强烈的哲理化倾向,到明清时期走向了实用化的道路.中国传统诚信观具有强烈的自律倾向,浓郁的情感色彩和单向的道德义务的基本特点.

春秋时期萌芽,战国时期形成。

最早对“诚实守信”给以充分重视并从理论上进行系统总结的是儒家。孔子作为著名的教育家,他把“信”列为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四大科目”(言、行、忠、信)和“五大规范”(恭、宽、信、敏、惠)之一,强调要“言而有信”,认为只有“信”,才能得到他人“信任”(“信则人任焉”)。孔子还专门论述了“诚信”作为治理国家基本准则的重要意义。“民无信不立”,如果一个国家对老百姓不讲诚信,就必然得不到老百姓的支持只有对老百姓讲诚信,才能够树立起自己的“威信”。

最早将诚与信二者连起来使用的,是春秋时期法家的管仲,《管子·枢言》中说:“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

管仲突出了诚信的重要性,明确将其看作是天下伦理秩序的基础。

儒家更是十分重视诚信的作用。孔子强调“民无信不立”,指出诚信是治理国家的重要思想,是国与国之间交往所应遵守的道义标准,更是人们交往应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要做到“言而有信”。

孟子在孔子诚信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将“朋友有信”与“君臣有义”、“长幼有序”、“夫妇有别”、“父子有亲”相结合,统称为五伦。汉代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将其视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

标签: 我国 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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