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母婴室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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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孕期、哺乳期妇女和婴幼儿需求为导向,在经常有母婴逗留且建筑面积在5000至10000平方米或日客流量在5000至10000人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5A级旅游景区及游览娱乐等公共场所,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或日客流量超过10000人的,建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的独立母婴室,并配备基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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