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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中对女子的要求

宋代理学中对女子的要求

宋代理学中对女子的要求

宋代的程朱理学强化了董仲舒新儒学的三纲五常理论,并进一步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伦理道德观,说出了“饿死事小,失节事极大”的谬论。

理学家们把夫为妻纲作为亘古不变的天道,认为妇女只能够作为男性的附庸,宣扬男尊女卑,对妇女进行戕害!

随着程朱理学的兴起,对女性贞洁的道德要求走向了极端。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和男子“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

明清时期,统治阶级用法律的形式褒扬、奖励妇女守节,贞操观念普遍化、制度化,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发展到疯狂的程度,丈夫病危或战乱将至,妻妾便先殉死以表忠贞。

节烈本是内心自觉遵守的道德,却成为女性惟一不幸的选择,真所谓求生不得、寻死不甘,成为剥夺妇女生命和自由的杀人工具。

标签: 理学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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