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类生产场所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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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生产场所是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一种,如果厂房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如下:(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2)可燃固体,则该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厂房。
中国国家标准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类。
甲类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7、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
乙类
1、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
5、助燃气体
6、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
丙类
1、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类
1、对不燃烧物质进行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生产
2、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生产
3、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戊类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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