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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大一院住院陪护规定

山大一院住院陪护规定

山大一院住院陪护规定

一、住院患者

(一)办理入院必须凭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急危重症患者收住缓冲病房,非急诊患者在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反馈之前,不得进入住院病区。

(二)入住病区前,患者需向医务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配合测量体温,如实告知14天内的旅居史,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患者,需按相关要求隔离结束后方可办理住院。

(三)住院期间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串病房、不得离开医院。

二、陪护人员

(一)医院所有病区均实行封闭管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对确需陪护的患者,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家属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扫描电子通行证二维码办理陪护证,凭电子陪护证进出病区。

(二)疫情期间,同一住院患者的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如确需更换陪护人员的,应提前向病区护士提出申请,新的陪护人员办理陪护证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须正确佩戴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陪护人员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咽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不得隐瞒,需立即告知科室医务人员,按要求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五)坚持“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的原则。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治疗等。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医院,返院时须重新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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