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柔美女性网 >

绿色生活 >心理 >

关于质检报告的规定

关于质检报告的规定

关于质检报告的规定

(一)品牌关联的每个三级类目,至少提交一份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CMA或CNAS认证质检机构)出具近一年内送检的质检报告(到期日选择收样日期加四年后的日期,例如收样日期是2019年4月16日,到期日选择2023年4月16日),质检报告为非品牌持有方出具的,请出具品牌方和代生产方的代工证明或代生产协议

(二)若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交该品牌近一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到期日选择申报日期加一年后的日期,例如收样日期是2019年4月16日,到期日选择2020年4月16日),报关单中需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消费使用单位若不在授权链中,需要提供与授权链中公司的关系证明或授权文件

(三)成品检测报告内容需包含品牌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各类产品所必须的各类检测项,必要检测项要求如下:

1.锂电池:检测项目必须包括:放电性能、自由跌落、过充电保护、短路测试

2.移动电源:检测项目必须包括: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输出电压、材料阻燃、自由跌落、限用物质的限量标准号是GB/T35590-2017

3.若入驻商品需通过国家强制认证,则必须提供该产品对应的3C认证书。进口产品仍需经过3C认证

4.3G/4G上网、传真机、电话机则需要有入网许可证

5. 其他说明:带电源适配器的产品,需出具电源适配器的3C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标签: 报告 质检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lvse/xinli/olpn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