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柔美女性网 >

绿色生活 >心理 >

epc和总承包的区别

epc和总承包的区别

epc和总承包的区别

epc和总承包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管理幅度不同

设计项目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最多再加上编制相关设备的招标文件、协助业主进行设备招标施工项目仅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施工。

而EPC总承包项目负责整个工程(或主体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开车,甚至包括一些通常由业主负责的事项(例如:运行维护手册编制、全厂运行标识、对业主运行人员的培训等)。

2、合同模式和合同责任不同

设计合同大多数为总价合同,通常设计合同承担的是有限责任(除非是恶意行为),其最高责任最高不得高于设计合同总价。

而对于施工合同而言,其合同模式通常是工程量清单/暂定总价/固定单价模式,承包商仅承担其合同范围内施工工作的相关责任,不对整个项目的工程进度、性能指标负责,而且其可以由于其他项目干系人的过错(例如设计延误、设计错误、供货延误、供货缺陷等)或变更向发包人索赔。

而EPC总承包模式通常是采用总价模式,合同对总承包商有明确的合同目标(例如安全目标、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等)以及严苛的考核条件(例如机组性能考核指标和最低可接受性能指标等),达不到目标或考核指标的处罚额度非常大

3、效益和利润来源点不同

设计合同对设计企业的效益利润点来自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在固定总价模式下,完成设计所消耗的标准人工时越少,意味着成本越低、效益利润越高

施工合同对施工企业的效益利润点主要在于降低专业分包成本、材料采购成本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科学合理带来的综合成本降低、整体效率提高带来的效率,有些合同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会将索赔作为赢利的主要手段。

前面讲了EPC总承包商面临的风险,但往往“风险与机会并存”。

工程干采用总价合同模式的总承包商,可以从设计优化入手,只要不违反总承包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总承包商合理的“设计优化”不应导致合同总价的调整,从而可以通过设计优化取得效益,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书籍提出总承包项目“以设计为龙头”的缘故。

总承包商可以从“管理出效益”入手,由于EPC总承包模式实现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一体化,只要管理到位,相对于传统业主自主建设模式一定可以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建设成本,从而取得综合效益。

4、干系人复杂程度不同

设计项目面对的干系人比较简单,其面对的通常都是由知识分子组成的业主管理人员、工程监理、施工调试单位技术人员、政府施工图审查单位工程师等

施工单位面对的干系人相对复杂,除了业主、监理、政府质量监督部门这类大多由知识分子组成的干系人外,施工单位还直接面对专业分包队伍的包工头和农民工

而EPC总承包商不仅面对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干系人,还面对众多设备供货商的干系人。

EPC是工程总承包模式的一种。它们是包含关系。管理范围不同工程承包,不过是设计单位还是施工单位,只对其施工图纸设计和现场施工管理负责EPC要求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事项。EPC总承包范围更广,对总承包企业要求更高。

    epc和一般总承包的区别在于:epc是设计采购施工的简称,包括了设计和采购,一般的总承包仅仅是施工总承包,不含设计和采购。

标签: 承包 epc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lvse/xinli/oqr3y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