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生育保险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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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参保,在怀孕后10周内,凭本市定点医院开具《妊娠诊断证明》10日内,由本人或家属所属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时应填写《生育保险妊娠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参保人医保证和复印件 2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试验化验单 (需加盖生育保险专用章)
3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家属代办的还应出具代办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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