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桩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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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草单位:深圳计量院,国家计量院及国网计量中心。
2、参照规程:JJG 596交流电能表计量检定规程,JJG 597交流电能表检定装置等电能表规程要求。
3、充电桩计量检定对象为充电桩整桩,而不是所使用的电能表符合要求就行。检验方式可实际运行负荷,也可模拟负荷。
4、明确充电桩计量功能模块化而非强制需要电能表。
5、明确提出充电桩应具有供测量电能误差的脉冲输出(pf输出)。
6、明确规定最小电能变量应为0.001kwh,(目前市面在售电能表,绝大部分无法满足此要求)。
7、对充电桩的鉴定划分为三种鉴定方式:首次计量检定,后续计量检定,使用中检查。计量检定周期为不超过1年。
8、首次检定时,充电桩的时钟示值误差应不超过5s,后续检定时,应不超过3min。
9、其他常规的电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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