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公共服务团体标准 心理 关注:1.97W次 1.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数不少于50个2.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3. 有固定的住所4.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5. 有规定最低限额的注册资金6.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标签: 公共服务 消防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lvse/xinli/qejp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