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林王智判决结果 心理 关注:1.39W次 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智利用担任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房产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项审批及拨付、房屋产权办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 王智 杏林 判决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zh-cn/lvse/xinli/e1w0n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