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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征地荔枝补偿标准

广西征地荔枝补偿标准

广西征地荔枝补偿标准

   广西征地果树的赔偿标准为:木瓜3-25元/株,芭蕉、香蕉3-45元/株,无花果、柠檬、石榴、梅子、万寿果、柿子6-100元/棵,火龙果10-350元/株,芒果树、杨桃树、柚子树、枇杷树、沙梨树20-400元/棵,龙眼树、荔枝树10-4000元/棵。

  国家征收土地,种植有果树的是有赔偿的,赔偿款归果树的所有者所有赔偿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且果树的品种不同、规格不同,赔偿标准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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