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四川
- 心理
- 关注:1.01W次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zh-hans/lvse/xinli/mnmppk.html
1、高龄退休人员。
(1)满70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人员,增加35元
(2)满80周岁且不满90周岁的人员,增加65元
(3)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增加105元。
2、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一类至六类地区每月分别增加10、20、30、40、6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