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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問和傳喚區別

盤問和傳喚區別

盤問和傳喚區別

盤問,即詳細查問反覆詢問。反覆詢問後來被應用至校園辯論中,通常在某方辯士完成申論之後,會由對方辯士進行挑戰性的詢問,臺灣辯論界譯爲“質詢”,大陸辯論界則譯爲“盤問”。嚴厲詳細地詢問。

傳喚,是指公安司法機關使用傳票通知刑事訴訟當事人在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接受問話的訴訟活動。

盤問是採取法律程序前的詢問,一般隨時隨地,比較隨意傳喚是採取法律程序後傳訊過來談話,比較規範,一般有專門的傳喚證。

盤問可以是有針對性的,例如近期防控疫情,交警在道路卡點盤問從何出來,或近期查辦案件外圍調查對相關人員盤問,也可以是沒有針對性的,例如在火車站民警隨意抽查個別人的身份證件。

傳喚一般已經走法律程序了,疑點比較重,且會出示傳喚證。

標籤: 傳喚 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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