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督學是什麼職務 心理 關注:7.95K次 《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第2條規定: 責任督學由教育督導部門聘任,頒發督學證,實行註冊登記,直接管理。責任督學應符合《教育督導條例》第七條規定的條件。責任督學主要從在職的校長、教師、教研人員和行政人員中遴選,專兼結合,兼顧幼兒園、小學、初中和高中各個學段(含直屬學校)。 標籤: 職務 責任 督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rmnxw.com/zh-hant/lvse/xinli/156kw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