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蒙古國要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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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公民前往蒙古國所需要的手續包括有護照和簽證的辦理,護照應當到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處進行辦理,簽證則應當在蒙古國大使館處進行辦理。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依法申請辦理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
1、簽證申請人確定赴蒙目的和行程計劃。
2、登陸蒙古駐華大使館官方網站,瀏覽有關簽證資訊和要求,下載簽證申請表。
3、根據不同簽證類型着手準備所需材料。
4、到蒙古駐華使領館辦理簽證手續。
5、等候簽證申請審覈。
6、領取簽證。
1、中國公民持外交、公務和因公普通護照可免簽入境蒙古,持因私普通護照需要事先獲得蒙古簽證方可入境。
2、簽證申請由蒙古國駐華使領館受理。不接受郵件申請。
3、簽證可由護照持有人本人或由本人授權的代理人申請。
4、申請個人商務、旅遊或學習簽證,應從蒙古接待方獲取官方或個人的邀請函。簽證邀請函必須是由蒙古外交部批准(公務邀請函)或由蒙古國公民註冊與資訊中心簽發(因私邀請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有效期五年,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五年。申請延期應在護照有效期滿前提出。
在國外,護照延期,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辦理,在國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的護照延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居住國內的公民在出境前的護照延期,由原發證的或者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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