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不起訴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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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檢察機關審查案件的時候,如果交通肇事的犯罪情節比較輕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只要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經過報警,報保險公司,報120等一系列工作後等待交警大隊來現場處理,一般事故七日內,亡人的交通事故,四十五天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亡人事故認定中佔主責以上構成交通肇事罪,能不能交通肇事不起訴,刑事諒解書作用很大,必須要有,沒有過犯罪記錄的不起訴可能性比較大
交通事故檢察院有不起訴原因:
1、不起訴是檢察機關對刑事案件進行起訴審查後所採取的一種法律處置方式:
2、不起訴的根據在於案件不具備起訴條件或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不適宜提起訴訟
3、不起訴決定的法律效力在於不將案件交付法院審判而終止刑事訴訟
4、檢察機關的不起訴決定具有確定效力,如不具備法律要求的條件,不得改變已發生效力的不起訴決定再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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