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養殖證經營範圍 心理 關注:6.17K次 經營範圍:家禽、家畜養殖銷售信鴿、特種禽類養殖、訓放、繁衍 一般經營項目:信鴿、特種禽類交流活動策劃禽蛋銷售穀物、豆類、油料、薯類、蔬菜、食用菌、園藝作物、水果、堅果、苗木、地產中藥原藥材種植、初加工、銷售農業技術服(上述經營範圍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憑許可證明檔案或批准證書在有效期內經營,未經許可不得經營)。 標籤: 經營範圍 養殖 特種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rmnxw.com/zh-hant/lvse/xinli/polp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