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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年舊金山會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951年舊金山會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951年舊金山會議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951年9月8日,52個國家在舊金山召開媾和會議。中國、朝鮮等國沒有被邀請,印度、緬甸、南斯拉夫拒絕參加,蘇聯、波蘭和捷克期洛伐克等3國拒絕在條約上簽字。最後由48個國家簽署《舊金山對日媾和條約》。該條約共分7章、27條,宣告自條約生效之日起,日本與簽字國之間的戰爭狀態結束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放棄對臺灣、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力承認日本是主權國家,但規定奄美大島、沖繩等北緯29度以南的西南諸島、小笠原羣島交由美國託管,日本同意美軍無限期留駐等。1952年4月28日該條約生效,美國對日全面佔領時期結束。

1951年的9月8日,以美、英、法等四十八個國家爲一方與日本爲另一方在舊金山會議上籤訂。

和約共七章、二十七條,主要內容:盟國承認日本對其領土和領海有完全的主權日本承認朝鮮獨立日本放棄對臺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日本同意將琉球羣島和小笠原羣島等置於聯合國託管之下而以美國爲唯一管理當局日本得自願加入集體安全協定盟國可與日本締結雙邊協定在日本駐軍盟國放棄對日本的賠償要求。

標籤: 會議 舊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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