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補繳差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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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公積金補繳差額的流程。
一、 補繳
(一)單位補繳應提供的材料
1、 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2、 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 單位補繳說明及相關材料
(1) 按月補繳超過3個月(不含3個月),不滿6個月(含6個月)或 按月補繳時間距今超過6個月的,提供單位補繳說明一份(包含以下內容:單位全稱,單位登記號,補繳職工姓名,身份證號,補繳原因,補繳起止時間,補繳基數,補繳金額)加蓋單位公章。
(2) 職工按月補繳6個月以上或差額補繳的,除需提供補繳說明(內容 同前)外,還需提供職工補繳期間工資原始憑證或社保繳費清單(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二)補繳的程序
1、 支票補繳 單位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補繳書》、補繳清冊及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如單位已開通網上業務,請與補繳前在網上進行補繳申報,無需填制《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
2、 託收補繳 託收單位請於託收日前3個工作日在網上進行補繳清冊確認。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來下載的)和《住房公積金的補繳清冊》的(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的)並加蓋的單位預留財務印鑑的。
2、單位的經辦人攜帶了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開戶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3、登記完成後,中心的櫃員將加蓋結算的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視窗存款。
4、銀行視窗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鑑,返單位經辦人作爲記賬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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