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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律詩與唐詩的區別

格律詩與唐詩的區別

格律詩與唐詩的區別

格律詩與唐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唐詩應該理解爲唐代創作的詩歌。唐代是中國詩史上的黃金時代,詩體完備,流派各異,名家輩出,成就卓著。格律詩成熟於唐末,唐代的許多作品雖然被後人視作格律詩範文,但仍有相當一部分作品應劃爲其他範疇或體裁。比如很多作品就屬古風(古體詩)。

格律詩(也稱近體詩),是古代漢語詩歌的一種,是成熟於唐末,成型於唐代以後,經北宋歸整,在格律上不斷趨於嚴格的詩體。主要分爲絕句和律詩。按照每句的字數,可分爲五言和七言。格律詩篇式、句式有一定規格,音韻有一定 規律,即使變化使用也要求遵守一定的規則。

格律詩是詩體的名稱,因爲是講究格律的,所以稱律詩。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代初期。一首八句,押四韻或五韻。中間兩聯必須對仗。雙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通常押平聲韻。五言、七言兩體較常見,分別稱五言律詩、七言律詩,簡稱五律、七律。五律如白居易《草》(“離離原上草”),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七律如崔顥《黃鶴樓》,李白《登金陵鳳凰臺》。偶有六言體,簡稱六律。每首十句以上的,稱爲排律。

廣義的律詩也包括“絕句”,絕句也是講究格律的。一首四句,每句五個字的叫五言絕句,每句七個字的叫七言絕句,簡稱五絕、七絕。如杜甫《絕句》(“兩個黃鸝鳴翠柳”)韓愈《初春呈張水部》 (“天街小雨潤如酥”)都是七絕王維《鹿柴》(“空山不見人”),孟浩然《春曉》(“ 春眠不覺曉”)都是五絕。

唐詩大多屬於格律詩,但格律詩不都是唐人所做。

格律詩:按照一定的格式和韻律寫成的詩。

唐詩:泛指創作於唐代的詩,也可以引申指以唐朝風格創作的詩,上承魏晉南朝詩,下開宋詩。

標籤: 唐詩 格律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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