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公報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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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擔的任務不同。儘管公報和公告都可以用來向國內外宣佈重要事項,但公報的內容比公告要具體得多,黨的機關使用公報時兼具了行政公文中的公告與通告兩方面職能,公報涉及的既有重大事項,又有具體事項。
2、
使用功能不同。公告可以用來宣佈法定事項,如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等,但公報不能。
3、
約束力不同。一般説來,公告的約束力比公報強,公告公佈的是重大事項和法定事項,而且都是與普通百姓密切相關的,而公報具有新聞性,只是將國內外人士所關注的事件廣而告之即可。
4、
使用對象不同。公告屬於行政公文,黨的機關不使用。公報屬於黨的公文,主要是黨的機關使用,行政機關等有時也使用。
區別一、釋義不同
公告:指政府、團體對重大事件當眾正式公佈或者公開宣告,宣佈。
公報:一般指國家、政府、政黨、團體或其領導人所發表的關於重大事件,或會議經過和決議等的正式文件。
區別二、引證出處不同
公告:鄒韜奮《事業管理與職業修養·關於領導機構的幾個要點》:“我如有事被處分,我只靜候公告,決不願纏夾不清地向着參加領導機構的同事探聽誰人在會議時説我好話,或誰人當時説我壞話。”
公報:現代漢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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