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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數總和法最後兩年怎麼算

年數總和法最後兩年怎麼算

年數總和法最後兩年怎麼算

年數總和法又稱總和年限法、折舊年限積數法、年數比率法、級數遞減法或年限合計法,是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的一種。

計算方法:用固定資產原值減去預計殘值後的淨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稱為折舊率),一直到提完折舊,最後兩年的計算方法跟之前一樣。

例如:某設備價格30萬,預計使用5年,殘值率5%。

年數總和=1+2+3+4+5=15

殘值=30×5%=1.5(萬元)

折舊總和=30-1.5=28.5(萬元)

第1年的折舊額=28.5×5/15=9.5(萬元),第2年的折舊額=28.5×4/15=7.6(萬元),第3年折舊額=28.5×3/15=5.7(萬元)

第4年折舊額=28.5×2/15=3.8(萬元)

第5年折舊額=28.5×1/15=1.9(萬元)。

標籤: 總和 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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