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於和免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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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質不同
1、免予起訴較接近未犯罪。
2、免於刑事處罰是認定了犯罪。
二、含義不同
1、免於指不被某種事物所涉及。
2、免予一般指上行機關對下行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對公民的免予處罰。
三、意義不同
1、免於起訴是因為案件性質不惡劣且當事人有良好的認識並積極做出賠償(或因年齡等其他因素),法庭認定其今後不會再次犯罪的。
2、免於刑事處罰是在滿足了上面所訴當事人的表現外,法庭認為當事人的過錯有相當的危害性但尚不構成較大危害時所做出的裁定。
法律分析
一、本質不同。免予起訴較接近未犯罪,免於刑事處罰是認定了犯罪。
二、含義不同。免於指不被某種事物所涉及,免予一般指上行機關對下行機關或者行政機關對公民的免予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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