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特殊門診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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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攜帶既往病史資料(出院記錄,化驗單,疾病相關檢查報告單等)至門診醫生就診,符合條件的患者,由醫生填寫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證明及門診治療審批表。
2、特殊病種審批表必須由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經治醫師填寫。
3、醫院辦理完結後,患者或家屬攜帶病史資料,醫保卡,身份證(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張。及以上醫院相關病史資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請,領取並填寫申請表,審批表到當地社保局審批並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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