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人員兼管倉庫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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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人員是不得兼管倉庫的。
出納是負責現金收支的。倉庫是管理單位物品和材料的。這是兩個不相容崗位。管錢不能同時管物,這是財務制度明確規定的。
如果出納員兼管倉庫,出納在辦理倉庫出入庫手續時,如採取少入庫等方法,就會造成單位財產損失,這樣設置崗位是萬萬不能的。
出納兼管倉庫是可以的,因為倉庫保管員不屬於會計工作範圍,在不影響工作的同時,做會計工作以外的兼職可以更好的發揮他的作用,為企業多做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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