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殘疾可以申請辦理特困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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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1、城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一)無勞動能力
(二)無生活來源
(三)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上述所稱的無勞動能力:
(一)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肢體殘疾人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3、收入總和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特困人員財產狀況規定的,應當認定為上述所稱的無生活來源。
二級殘疾可以申請辦理特困户嗎
可以的。具體申請如下:1)具有該省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二代證”)。
(3)參與社會生活和自理困難的重度殘疾人,即:一級、二級視力殘疾一級聽力殘疾一級言語殘疾一級、二級智力殘疾一級、二級肢體殘疾和一級、二級精神殘疾。
(4)沒有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撫養(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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