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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互救的四個原則

自救互救的四個原則

自救互救的四個原則

四個原則是:首先先人後物:先搶救人員,後搶救財物,一切以人的人身安全為主,儘早脱離危險地點。

其次先重後輕:先搶救重傷人員,後搶救輕傷人員,保證重傷員第一時間得到救援。

先他人後自己:在自身脱離危險後要積極提供幫助,尤其是駕駛員、乘務員等要積極組織搶救乘客,不能只顧自己。

   自救互救的行動原則:

1、及時報告災情:發生災害事故後,事故地點附近的人員應儘量瞭解和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並迅速利用最近處的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礦調度室彙報,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區域發出警報,使其他工作人員儘快瞭解災情。

2、積極搶救:災害事故發生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應沉着冷靜。根據災情和現場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時進行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期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

3、安全撤離:當受災現場不具備事故搶救條件,或可能危及人員的安全時,應由現場負責人或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根據礦井災害事故應急預案中規定的撤退路線或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儘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4、妥善避災:如果無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如通路被冒頂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應迅速進入固定避難侗室或臨時避難酮室,妥善避災,等待礦山救護隊的援救,切忌盲目行動。

標籤: 互救 四個 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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