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柔美女性網 >

綠色生活 >心理 >

浙江喪葬費撫卹金

浙江喪葬費撫卹金

浙江喪葬費撫卹金

1、喪葬費標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職工不分因公與非因公死亡,其喪葬費均按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執行。

2、撫卹金標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按以下標準執行: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現行渠道解決。

3、遺屬補助標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按照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 (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民發〔2011〕192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rmnxw.com/zh-hk/lvse/xinli/o2o7j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