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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的區別是

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的區別是

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的區別是

定義不同:項目負責人即是負責建設項目的管理者。項目經理,從職業角度,是指企業建立以項目經理責任制為核心,對項目實行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管理的責任保證體系和全面提高項目管理水平設立的重要管理崗位。

權利不同:項目負責人能聯繫項目的使用單位,提出項目的建設目的及相關功能要求,能參與設計方案的評審及設計單位的選擇。項目負責人要參與項目監理單位的招標工作。項目經理首要職責是在預算範圍內按時優質地領導項目小組完成全部項目工作內容,並使客户滿意。

地位不同:項目負責人的地位高於項目經理,一個大型項目,項目負責人只有1個,而項目經理可以是幾個。

項目經理和項目負責人的區別是

項目經理是項目負責人的一種形式,項目負責人是包括項目經理在內的,在現實生活中工程施工,因工序複雜,涉及人員多,施工時間長,一般成立項目部負責人就是項目經理,而某些科研項目因為科研小組相對單純人員也不多,一般不成立目部,其負責人就稱項目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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