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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時如何作標記

讀書時如何作標記

讀書時如何作標記

1、你知道讀書必須要閲讀,“字裏行間的言外之意”,以求最充分的理解。我勸你在讀書過程中做一件同等重要的事情我勸你“在字裏行間裏寫字”。不這樣做,就達不到最有效的閲讀效果。2、坦率地説,我認為,在書上塗抹標記不是一種損毀行為,而是愛。3、當然,你不應該在不屬於你的書上做標記。借給你書的圖書管理員(或者你的朋友)希望你保持書的整潔,你應該這樣做。如果你認為我説的在書上做標記頗有益處這番話是對的,你就得自己買書。現在,絕大部分世界上的好書都有再版,我們很容易買到,並且價格合理。4、一個人擁有書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花錢取得財產所有權,就像你花錢買衣服和傢俱一樣。但是,這種購買行為僅是擁有書的前提。只有你將它化為自己的一部分後,你才完全佔有了它同時,把你自己融入書中的最好方法就是在書中寫字。打個比方可能使這個觀點更清楚。你買了一塊牛排,把它從屠夫的冰箱裏移到了你自己的(冰箱裏)。但是,從最重要的意義上説,你並沒有擁有這塊牛排,除非你吃下它並將它吸收進你的血液之中。我的觀點是,書的營養也必須應該被“吸收到血液”中,才能對你有所裨益。5、對於“擁有書籍”的真正含義的誤解使人們錯誤地崇敬紙張、裝訂和樣式—這是對物質的崇敬—是崇敬印刷工人的技藝,而不是書籍作者的才華。他們忘記了,即使不在封面裏貼上藏書票表明自己對書籍的擁有,人們也可以從一本偉大的著作中獲得它的精神,領略它的美麗。一個好書房並不能證明它的主人學富五車僅僅説明他、他的父親或是他的妻子有錢買書而已。6、書籍擁有者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人擁有全部的標準成套書和暢銷書,—既沒讀過,也沒碰過。(這種人佔有的只是紙漿和油墨,不是書籍。)第二種人藏書很多—其中幾本被通讀過,大部分則淺嘗輒止,但是所有的書都跟新買時一樣整潔光亮。(這種人可能想使書籍真地為其所用,但因錯誤地過分關注書籍的外觀而裹足不前。)第三種人藏書或多或少—因不斷使用,每本書都書角捲起,破舊不堪,裝訂破損,書頁鬆散,全書從扉頁至末頁都畫滿了記號,塗滿了字句。(這種人才是書的真正擁有者。)7、你可能要問,將一本印刷精美、裝幀雅緻的書保存完好,難道也是不恰當的嗎?當然不是。我絕不會在一本初版的《失樂園》上亂塗亂寫,就像我不會把一幅倫勃朗的原作連同一盒蠟筆交給我的孩子任意塗抹一樣!我決不會在一幅繪畫或者一座雕像上做標記。、8、但是,一本書的靈魂能夠從它的軀體裏分離出來。與其説它像下幅畫,還不如説它更像一首樂曲的總譜。任何偉大的音樂家都不會將一首交響曲和一張印刷的樂譜相混淆。托斯卡尼尼非常崇敬博拉姆斯,但他的C小調交響曲的樂譜上畫滿了標記,以致只有大師本人才能看懂。為什麼一個偉大的指揮家會在樂譜上做記號—甚至每次研究都會重複標記—其中的奧妙正是你應該在書上做記號的原因。如果你對華美的裝幀和印刷的尊重妨礙你讀書的話,就給自己買一種便宜的版本,它能使你全神貫注。)其次,如果閲讀是一種能動的行為,那麼它就是思考,而想法常常須藉助口頭的或書面的語言來表達出來。做過記號的書,通常是讀者認真思考過的書。最後,寫可以幫助你記住閲讀時的思想,或作者所表達的思想。10、如果(你的)閲讀的目的不僅僅是消磨時間,那就應該是一種積極的思維活動,僅僅讓你的眼睛在書上掃視一遍,你不可能對所讀的內容有所理解。當然,一部普通的消遣小説,比如説《飄》,並不需要那種最積極的思維式的閲讀。作為消遣的書,可以輕鬆地讀而不會有所失。但一本思想豐富、文字華美,試圖提出帶根本性的重大問題並加以回答的偉大著作,則要求你儘可能地進行最積極的閲讀。你不可能像欣賞流行歌曲那樣領略杜威的思想。你要花力氣才能獲得,漫不經心是做不到的。11、如果,你讀完一本書的時候,書頁上寫滿了你的批註,你就知道自己的閲讀是積極的。我知道的最有名的採用積極方式閲讀偉大著作的人是,芝加哥大學的校長哈金斯。他也是我所知道的公務最繁忙的人。他讀書時總是拿着鉛筆。有時,當他在晚上拿起書和鉛筆的時候,發覺自己並沒有在做有意義的筆記,而是在頁邊空白處亂塗亂畫一些他稱之為“魚子醬工廠”的東西。一出現這種情況,他就會放下書本。他知道自己太累了以致讀不下去,(再繼續看書)完全是在浪費時間。

標籤: 讀書 標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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