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不退讓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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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項法律,民眾在與他人發生對抗時無需選擇退讓,可在認為生命安全遭受威脅時使用致命武力,這種情況下殺人被認為是自衞。
在美國,法律規定一個人可以名正言順地使用武力自衞,“有合理理由相信非法的威脅,沒有義務先撤退”。一個關鍵的區別是這個概念只適用於保衞家庭或車輛,或者適用於所有合法佔用的地方。根據這些法律的概念是有道理的,一個人在某些情況下,使用致命武力,“自我防衞”或“堅守陣地”法律將是一個免除刑事指控和民事訴訟。防衞和防禦之間的區別是,免於法律控訴,攻擊,拘留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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