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流動登記表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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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流動登記表是職工調動工作的依據,該表一式四份,一共需要蓋6個印章,即:調出單位印章,即到你現在所工作的單位蓋章調入單位印章,即你即將進入的單位蓋章,調出單位主管部門印章,即現工作單位上級部門蓋章調入單位主管部門印章,即你即將入職的新單位的主管部門蓋章最後到調出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印章,調入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印章。
調出單位,調入單位,社保部門,個人檔案內個保存一份。
過程中員工流動記錄有用的,可以查看員工的職業路徑,宏觀的職業趨勢,個人過往的經驗和能力點。
用人單位應按下列流程聘請流動人員:
1、填寫《職位餘缺申請表》,並在區勞動力市場信息網上發佈職位餘缺信息,擇優招用本區勞動力,七天內本區勞動力確實不能需要要求時,憑其返饋的證明准許招用流動人員,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就業服務組織把可招用流動人員的數量在《許可證》的副證上登記併發給《招用流動人員申請表》和《招用流動人員花名冊》。
2、按事實上招用人數填寫《招用流動人員申請表》和《招用流動人員花名冊》,依法與流動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於30日內持《許可證》的副證,到勞動就業服務組織解決用人手續。你們無這個表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索要表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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