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智力殘疾交不交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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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策規定,重度殘疾人(持證一級和二級)、低保對象,按當年最低繳費標準由政府代繳(同時具備重度殘疾人、低保對象的只享受一次政府代繳)。目前45週歲以上到60週歲的此類人員,也允許其補足15年,但補繳部分的保費全額由本人承擔,不享受政府代繳政策
《關於對本市殘疾人蔘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給予繳費補貼的通知》
對參保的殘疾程度為一級和二級的視力殘疾人、肢體殘疾人,殘疾程度為一級、二級和三級的精神殘疾人、智力殘疾人(以下簡稱重殘人),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補貼對參保的其他殘疾人,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給予50%的補貼。
根據人力社保部門的規定,城鄉養老保險的繳費最低標準為本市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9%。
由此可見,殘疾人也是需要進行交納養老保險的,不過在交納的費用上政府會給與一定的補貼,這樣就能減輕殘疾人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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