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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經的思想精髓

孝經的思想精髓

孝經的思想精髓

養親、敬親、諫親和尊老

(一)養親 。這是傳統孝道最基本的要求,即“物質贍養”,在中國傳統社會“養兒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養兒就是為自己在年老以後

(二)敬親 。敬親即“精神贍養”,就是要滿足父母精神上的需要,這是對孝道的高層次要求。養親是物質上的滿足,敬親是精神上的。

(三)諫親 。諫親,即規勸和説服父母改正錯誤,如果子女對父母的過失不歸勸,甚至盲從,則是不孝。

(四)尊老。尊老,即愛自己的父母親人,還要把這種愛施加給其他人老人,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孝經》以孝為中心,比較集中地闡發了儒家的倫理思想。它肯定“孝”是上天所定的規範,“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書中指出,孝是諸德之本,“人之行,莫大於孝”,國君可以用孝治理國家,臣民能夠用孝立身理家,保持爵祿。

《孝經》在中國倫理思想中,首次將孝親與忠君聯繫起來,認為“忠”是“孝”的發展和擴大,並把“孝”的社會作用推而廣之,認為“孝悌之至”就能夠“通於神明,光於四海,無所不通”。它主張把“孝”貫串於人的一切行為之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孝之始“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是孝之終。它把維護宗法等級關係與為君主服務聯繫起來,主張“孝”要“始於事親,中於事君,終於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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