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轉診手續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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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診手續辦理地點
參保人員可在全市醫保定點的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院)就醫,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級醫院就醫的,需辦理轉診手續。
二、門診轉診手續
1、由就診醫院的經治醫師開具《xx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轉院證明》(以下簡稱門診轉院證明),再到該醫院有關部門審核蓋章,並由經辦人員刷卡登記。
2、參保人員到轉入醫院首次就醫時,應當憑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醫保卡)、門診轉院證明辦理轉入手續。轉入醫院將其門診轉院證明留存。
3、門診轉院證明自開具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超出3個月後需繼續轉院的,參保人員應當到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重新辦理轉院手續。
4、參保人員轉至二、三級醫院後,仍可在社區衞生服務中心(或一級醫療機構)持卡就醫並上網結算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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