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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時秦檜任何值

宋徽宗時秦檜任何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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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時秦檜為職方員外郎。

靖康元年初,秦檜上奏皇帝,面對金軍不能膽怯,要加以削制。不久後金人圍攻開封,秦檜再次上奏要求加強守備、拒絕割地。但宋徽宗並沒有接受提議,反而是命秦檜為職方員外郎,隨着張邦昌辦理割地事宜,秦檜認為這個職務是用來割讓土地,覺得很屈辱,於是秦檜堅決反對,多次上書請辭。然而秦檜的辭職並沒有改變割地的結果,宋與金軍達成協議,開封戰役以此結束

秦檜(1091年1月17日-1155年11月18日),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補密州教授,曾任太學學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靖康之禍後隨同徽、欽二帝被擄到金國,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回到南宋。此後出任禮部尚書,兩任宰相(僕射、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獨攬相權十九年。因其任上力主對金議和,並殺害抗金將領岳飛等,被民間廣泛視為漢奸、賣國賊。

標籤: 宋徽宗 秦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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