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法庭辯論意見 心理 關注:2.47W次 審判長各位法官,經審理本案事實非常清楚,我方據以主張的事實客觀存在,按照法律規定,本案應當支持我的主張和要求,對方的觀點無事實依據,理由不充分。 標籤: 意見 法庭 辯論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rmnxw.com/zh-mo/lvse/xinli/mrq5p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