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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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整個中國歷史的角度看,西周作為短暫的一瞬消失了,但創始於斯的宗法分封制卻並沒有隨之在政治制度上一起消失。自秦以後的中國封建社會,承襲了宗法觀念和宗法傳統,也時常出現分封的復活。
先秦的分封制可以從如下四個方面去理解這一重要制度。
(1)分封對象:同姓親族、功臣、姻親和原來的附屬國。
(2)諸侯義務:鎮守疆土、隨從作戰、交納貢賦、朝覲述職。
(3)諸侯權力:再次分封、設置官員等。
(4)分封國家:魯、齊、燕、衞、宋、晉等。
先秦封地就是秦代之前各王朝的王分封給諸侯的封地。
先秦封地源於分封建制。分封制是中國古代分封諸侯的制度。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西周滅商後,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春秋戰國時,適應中央集權的郡縣制逐漸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統一全國,普遍推行郡縣制,廢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王朝。此後歷代王朝也還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質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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