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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生信用風險的三要素

產生信用風險的三要素

產生信用風險的三要素

信用風險的三要素有未償付風險、信用利差風險、利率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交易對方不履行到期債務的風險。信用風險又稱違約風險,是指借款人、證券發行人或交易對方因種種原因,不願或無力履行合同條件而構成違約,致使銀行、投資者或交易對方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由於結算方式的不同,場內衍生交易和場外衍生交易各自所涉的信用風險也有所不同。

信用風險主要分為:

(1)按授信方的不同,信用風險可被分為國家風險、行業風險、個體風險。

(2)按信用風險產生的原因,信用風險可被分為道德性信用風險和非道德性信用風險。

(3)按源信用風險可控程度,信用風險可被分為可控風險和非可控信用風險。

(一)違約概率:指債務人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不能按合同要求履行相關義務的可能性。

(二)違約損失率:指債務人一旦違約將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數額,即損失的嚴重程度。

(三)違約風險暴露:指違約發生時債權人對於違約債務的暴露頭寸,是債務人違約時預期表內項目和表外項目的風險暴露總額。

(四)預期損失:Expected Loss又稱為期望損失,是指事前估計到的或期望的違約損失。它是LGD和PD的乘積:預期損失率(EL) =LGDxPD。

(五)非預期損失:Unexpected Loss反映的是實際損失偏離預期損失的部分,即非預期損失等於實際的損失減去預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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