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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滿釋放人員5年監管是什麼意思

刑滿釋放人員5年監管是什麼意思

刑滿釋放人員5年監管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雖然刑滿釋放,但是由於觸及刑事犯罪較為嚴重,且對社會危害性較大,雖然由於在監獄服刑期表現不錯,但是服刑期滿迴歸社會為了防止二次傷害,固要接受監獄外的法律監管

當犯罪嫌疑經人民審判被定罪量刑後,如果需要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需要在或服刑,接受管制教育,也就是需要坐牢。只要是刑罰就會有一定的期限,到了判決期限自然就會刑滿釋放,對於這類人員通常就叫做刑滿釋放人員。刑滿釋放人員迴歸社會後即恢復自由,不用專門接受司法機關監管。

刑滿釋放後,五年之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屬於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五種監管犯罪對象分別是人民法院判處管制、宣告緩刑、裁定假釋、依法剝奪政治權利、交付公安機關監管的暫予監應當從重處罰,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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