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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别称

离婚的别称

离婚的别称

离婚的雅称有解除婚姻关系,离异等。离婚是指夫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为合法有效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如果夫妻间一分与另一方的亲属见,双方亲属间发生法律所指明的事件,清关私处端后,便认为夫妇之一当绝,双方必须离异。

纵观历代封建法律的规定,离婚有以下四种方式:

1、出妻,也称休妻。这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离婚方式。所谓“七出、三不去”

2、和离。这是古代一种通过协议允许夫妻离异的法律制度。出自《唐律》

3、义绝。这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异制度。如果夫妻间,一方与另一方的亲属间、双方亲属间发生法律所指明的事件,经官司处断后,便认为夫妇之义当绝,双方必须离异。出自《唐律》

4、出于特定缘由的呈诉离婚。如男方据以呈诉的理由有“妻背夫在逃”、“妻杀妾子”等等,出自《大元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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