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柔美女性网 >

绿色生活 >心理 >

古代种族等级划分

古代种族等级划分

古代种族等级划分

元朝等级划分

1、 第一等,蒙古人。蒙古人为元朝的“国族”,蒙古统治者称之为“自家骨肉”。

2、 第二等,色目人。多西域人,部分契丹人被划入色目人。

3、 第三等汉人(又称汉儿),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较早为蒙古征服的云南人,及最晚为蒙古征服的四川汉族。高丽人也属于这一等。

4、 第四等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指最后为元朝征服的原南宋境内(元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各族。汉人﹑南人绝大部分都是原宋朝的汉族。

蒙思明将等级大致分为两等:蒙古、色目人为一等,汉人、南人为第二等。

真正完整提出“四等人制”的还是中国人屠寄,他在《蒙兀儿史记》中吸取了日本汉学界的研究成果,认为元代社会民族界限分明,严格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四个等级,遗憾的是没有给出任何具体史料来源。

这个看似“传承有序”,却 “查无实据”的观点,竟成为后世所有“蒙元四等人制”的源头。

在远古,民族是以血统划分的。随着时代的发展血统相近的部落融合、继而大部落融合出现国家雏形。所以在古代民族是以血统为纽带发展起来的,同一民族的基础就是有着共同的血统。如中华民族的共同鼻祖就是轩辕黄帝。

标签: 种族 划分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rmnxw.com/zh-my/lvse/xinli/rj94d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