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醉駕拖行量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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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醉駕 逃逸處罰標準是: 醉酒 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 駕駛證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醉駕造成 交通事故 後逃逸的,構成 交通肇事罪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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