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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商鋪再出售新規定

繼承商鋪再出售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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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房產在出售時(1)營業稅:從已故的被繼承人購買該房產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繼承人取得該房產時間),滿2年的普通住房免徵營業稅,不滿2年徵收營業稅。非普通住宅不論是否滿2年都要收5.6%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從已故的被繼承人購買該房產的日期算起,滿5年且是繼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賣出時免徵個人所得稅,否則要徵收個稅。個稅的可以採取核實徵收,即“(出售房產所得-房產原值-轉讓過程中的稅費)20%”,需要提供相關資料也可以採取核定徵收,即按房產現值(實際操作中一般是現在的評估價)收1%的個稅(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現實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關資料,無法核實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徵收。

標籤: 繼承 商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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