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藥店需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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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藥店需要的條件如下:
1、藥品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擬辦企業核准證明檔案
3、擬辦企業組織機構情況
4、營業場所、倉庫平面佈局圖及房屋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5、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資格證書及聘書
6、擬辦企業質量管理檔案及倉儲設施、裝置目錄。
開店的流程是什麼
1、選擇經營場地,選擇合適的經營場地並具有該場地的房產證或經租賃所登記的租賃合同書
2、辦理營業執照,到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辦理營業執照時,需帶場所證明、身份證等材料
3、刻章,公章審批通過後到當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製作公章、財務章等
4、立基本戶,攜帶身份證影印件、營業執照、公章等,到銀行辦理公司的基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條
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
(二)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營業場所、裝置、倉儲設施和衛生環境
(三)有與所經營藥品相適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四)有保證藥品質量的規章制度,並符合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本法制定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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