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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行為終止怎麼判斷

敲詐勒索行為終止怎麼判斷

敲詐勒索行為終止怎麼判斷

敲詐勒索罪的中止怎麼判斷

犯罪中止,是指在故意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或者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中止犯應當具有以下特徵:

1、自動性是指犯罪中止必須是行為人在自認為(確信)當時能夠完成犯罪的情況下,基於本人的意志決定而停止犯罪行為,或者主動防止危害結果的發生。

2、時間性,即是指犯罪中止應當在哪一個時間段內才能成立。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中止的時間界限為在犯罪過程中。

3、有效性。即是指當行為人的犯罪行為還處於犯罪預備或實行階段,自動、徹底停止犯罪。這裡要求停止犯罪要徹底。所謂徹底,就是要求行為人採取防止危害結果發生的有效手段,並達到實際效果。

標籤: 敲詐勒索 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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