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發現名詞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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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發現
藝術發現,文藝理論術語。指藝術家以獨特的審美感和敏銳的思想活動對生活中有價值的藝術創作素材的一種領悟、覺察與把握。藝術發現能力的培養是作家修養的一個重要方面。
1987年5月10日,王震在《滿腔熱情地對待人民事業》的講話中指出:“從毛澤東同志的《講話》到鄧小平同志的祝辭,我們黨的文藝政策,根本的一點就是促進文藝家同人民日益密切地結合,在人民創造歷史的偉大實踐中,求得藝術認識、藝術發現和藝術創造的不斷深入和提高,能夠日益完美地反映偉大的時代。”(《新華月報》1987年第5期,第119頁)[1]
中文名
藝術發現
外文名
artistic discovery
概念
藝術家以獨特的審美感和敏銳的思想活動對生活中有價值的藝術創作素材的一種領悟、覺察與把握
分類
文藝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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